但是晚上倒是真的瞭解到為何D會氣呼呼的說,很不喜歡Starbucks的作法。因為在店內消費,真的是無所不用其極的賺錢。在Starbucks和捷運站內的店家等特約商店內上網,必須要另購點數,以供上網時使用。就如同在網咖一樣,有算小時和天數的不同付費方式。雖說使用者付費,但是在現在標榜無線上網的時代,竟然對上網這一件事另外高價買賣,真的讓我對市府標榜台北市是一個無線上網完備的說法感到失望又沮喪。這在外國已經是非常普遍且隨處皆可輕易上網的情況,到了我們這裡竟然還如此落後,而且其精神竟然和目前分享資訊使用的方向大相逕庭,真讓人覺得以利益為導向的作法不足可取。
相對許多店家提供的免費上網,我想之後我會選擇自己金錢的下一個口袋,應該不容易是Starbucks了,而是更有公共分享精神的其他舒適空間。
2006/09/24 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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