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父母的有效期限

朋友記了一封轉記信,標題很吸引我:父母的有效期限。
不過內容和我的預想不同。我想的是父母在我們的生命裡會陪伴我們多久?我們應該要保握時間好好孝順他們。這是身為子女的我很東方式的思考模式。但在開啟文章之前,我正把老爸氣的說不出話來,即使在我想了想後和他道歉,他仍然不理我。真是一大諷刺。


在書寫和自以為的理性思考上,每每都知道要孝順父母、體貼親心、待人和善、處事祥和等等等等,不過現實生活裡幾乎做不到,一天到晚操著知行不合一的舉止。就是個性衝動,脾氣暴躁、無法在發怒的當下先止住自己的惡言惡行。


剛剛引發和老爸不愉快的事,導因於幾顆紅油抄手。說來真的好笑,到巷口7-11買包豬耳朵餅乾,出門前才叮嚀他要留幾顆給我,五分鐘後回家卻見兩份都被他吃光,僅剩的兩顆正要入口,即時被我大聲制止,生氣的對他亂吼,無情的傷了他的心。啊,不過就是兩顆抄手而已,再買不就有了嗎?C表示。我義正嚴詞的說,生氣的是他只管著看電視,別人說的話都充耳不聞。但老爸一聲不響,一句話都不說,即使在我一陣風似的壞脾氣過後向他道歉,他還是難受得掩住臉龐,極力克制自己的傷感。我知道他難過,因為我知道他何以傷心。

對於爺爺奶奶,老爸非常孝順,他是任何食物都是父母先食用,只要有能力,對父母他什麼都願意供奉,對子女,也是如此。小時候蘋果和水梨、水蜜桃等昂貴的水果,我們喜歡吃,爸媽都是整箱整箱買來冰在冰箱,要吃隨時拿一顆來啃。老爸從未在外頭獨自享受過什麼,他和媽媽能力所及,是大家一起享用,每個人都可以擁有。家庭觀念厚重的他,同享是最重要的觀念,對子女如此,對父母更是。今天的兩顆抄手還有之前的五塊錢冰棒,我卻是一再地打擊他,真是情何以堪。很對不起他。看著自己,有時想想,子女,為何要為他們那樣付出?過往總是很無情的被遺忘,尤其是那得來太容易時。

寵壞了。

不過我們後來和好了,兩個小時後,一起看電視罵人,都要歸功於台灣的亂象......




轉寄文章是以身為父母的觀點發言,全文如下。

父母的有效期限

最近去拜訪了朋友,當我們都坐在朋友家的後院吃東西聊天時,他們的大女兒回家了。大女兒今年 18  ,已經不住在家裡了。她跟著她的同居男友一起走了進來,兩個人手上都各有一枝煙。穿著很新潮,露著小肚子,後面露出腰的部份還有一個刺青。那個男孩子的手腕跟手臂上也有刺青 。兩個人互相竊竊私語,有說有笑,但對外人都露出很不屑的眼神。這讓我蠻感慨的,我突然領悟到一件事,那就是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都是有「有效限期」的。

我第一次見到這女孩時,她才8歲,跟我老大現在一樣大。10 年前我去她家時,她可以在短短時間內,把我送的一瓶清酒上的字和圖,都一模一樣的畫出來。一個外國小女孩,居然可以把「日本清泉清酒」和酒牌上的櫻花, 三兩 下就輕鬆的描繪出來。我好驚訝,自從那次以後,我經常慫恿她的父母帶她去拜師學藝。但他們永遠都可以找出一大堆不是理由的理由來搪塞我。奇怪的是她的父母一面搪塞我,卻又可以一面的跟我炫耀她女兒最近又畫了甚 

突然驚覺 10 年過的好快,好像才昨天的事情,現在已經是 10 年後了。我不認為她的父母現在有資格去批評他們的女兒,因為一直以來,她的父母只顧著自己,從沒重視過她的教育問題。現在才想教育已經不可能了,理由很簡單,那就是因為父母的教育功效已經「過期」了。而且她的父母在「有效限期」內也沒努力過。孩子在小的時候,父母對他們來說是萬能的,是完全可以依靠的。這就是父母對孩子教育的黃金時期。等孩子一到了青少年時期,父母的「有效限期」就快到了。該說的,該教的,該做的,都應該早就都做足了,是到了驗收的時候了。這驗收的是父母的教育方針,也是孩子對外界的應變能力。「過期」 後的父母再怎麼努力,也比不過10年前來的有效了。要認知 「收手」和 「承受」的事實。

我突然很感嘆,我告訴我自己,我必須要在 黃金時期 內幫我的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因為時間真的過的很快,一轉眼就過了。我不想將來只有嘆氣,搖頭的份。是呀!父母是有限效期限的小孩是老天爺(或上帝)給我們的禮物,當你不珍惜的時候,老天爺(或上帝)
就把這份甜蜜的禮物收回了。


2007/12/14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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