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 星期五

長短的問題

難得打了一篇長文(就是上篇:一定要去看海角七號),而且速度算是快的了,算算是前一天才看完電影,後一天就PO文,這在我個人的懶惰史中,是很耀眼的一個表現。雖然綴字連篇,前後反反覆覆,但是難得趁興寫完,那我那重量不中質的BLOG裡,還是很自鳴得意的放上去啦。結果,受到KuriD的稱讚,哈,原因是心得篇幅很長。果不其然!


其實一開始也沒有要寫滿紙廢話的,只是和Kuri邊聊編寫,東打西打,就拉拉雜雜Key了一堆字,相較kuri的快手(看完+回家不到3小時就PO文)和D的精簡,我那篇倒是老太婆的裹腳布,又臭又長。這是因為年紀大了,所以愛碎碎念?還是因為無話可說,所以反倒說一堆來掩飾內文空洞?


「吉人之詞寡,躁人之詞多」,小時候初學這句子就記到心坎裡,因為話太多的人很討厭,不喜歡人嘮叨,說個不停,偏偏,我自己就是這樣的人,在開心的時後,會說個沒完……這似乎印證了心理學家所說的:在討厭的人身上看到的部分,其實就是自己也有的毛病。我嚮往沈靜和寡言的個性,自持而又穩重,喜歡低沈的嗓音,因為我不是這樣的人,連聲音都是尖銳的……唉,缺乏從容與寧靜。


朋友說,我文章裡跳躍在文字面上的語氣,跟真實說話時口吻極其相似,看文字很像在聽我說話,在一旁搭拉搭拉的講。感覺好像我正在說話,有些傳神。只是這樣說來,我的文章就是連字面都是零碎不堪的口語延伸,極不精鍊……


Art is an interpreter of the inexpressible, and therefore it seems a folly to try to convey its meaning afresh by words.」—Goethe


前兩天看到這一小段話,剛好就在被稱讚文章字多之後,覺得很有感覺。想到作家一改再改的作品,想到畫家損毀自己不滿意的作品,他們求精求真,再天馬行空的想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雖然那是孔子說天地孕育萬物的無為,但是我卻總把他們攪在一起想:天地萬物從不多說廢話,那我們說那麼多做啥?


那這是不是代表不要多說,單只去做就好?


即便如此,還是那句老話:不平則鳴。嘴裡總還有那麼多的話要說,那麼多的事要講,而且,人總是「家有蔽帚,享之千金」,尤其在現在人人都是作家、都是一方論壇主持人的時後,破掃帚總也捨不得扔。


只是粗製濫造的東西,都不能成為藝術品,必需經過反覆咀嚼、厚積而薄發才有沾邊的可能。


再胡思亂想到句子的長短上,最簡潔有力的句子,常常是口語的應答和怒罵,比方說「好」、「可」、「不」、「對」、「是」等等和最被人掛在嘴上的國罵「X」!哈,那是因為情緒上,越短的字句越能傳達不滿,表現憤怒,若是long long長的說一堆,耳朵聽得都軟了,哪有發狠罵人的氣魄!這樣看來,需要才說,罵人也是藝術?因為不能隨便亂罵……也得看時看事看人,總不能罵自己的不肖子時,對著他問候他爸爸吧?罵人要罵得恰到好處,不拖泥帶水也是不簡單的。


最後,呼應第一段本篇碎念的發想,「海角七號」電影裡的髒話,倒是罵得很精彩、恰到好處啦!台又有力。就成了笑點所在囉,繼續推它,9/4下檔,快去看!




p.s.練習一下:

X,海角七號超好看的!
 
 
2008/08/29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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